余歇青少年时期从某个角度来说确实有点儿问题学生的意思,也的确说话做事没分寸,莽撞又冲动。

    但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,人都是会成长的。

    刚过完三十岁生日的余歇如今绝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腰板挺得笔直,接人待物都特有一套的白领青年,基本上只有在爸妈面前才会现原形。

    不过,人生么,总是充满了意外。

    余歇见到老同学开心,或者说,见到了自己当初心心念念如今依旧没长歪的初恋开心,这一开心,就有点儿把持不住自己,多喝了几杯,到后来就真的有点上头了。

    喝多了的也不止余歇一个,这是几个同学里,七八个人都喝得东倒西歪,说话舌头都捋不直。

    没人介意,没人会笑他们,都是十几岁的时候就厮混在一块儿的同学,谁不知道谁什么样啊!

    余歇喝多了,但不至于完全丧失人性。

    他头晕脑重,脚下的地面仿佛变成了棉花,踩一脚,晃一下。

    在拿着话筒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后,余歇觉得面上无光,丢下话筒就准备闪一边去。

    他晃悠到一棵发财树后面躲着,目光扫视四周,想看看哪里有水可以喝一口。

    水还没找到,他先被沈问言找到了。

    沈问言站在他斜后方,笑着说:“你唱歌还挺好听的。”

    余歇吓了一跳,酒醒了一半。

    他转头看向沈问言,说了句:“你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。”

    上学那会儿余歇暗恋沈问言,学了八十首情歌,觉得这些歌都是为他的暗恋心事写的。

    那时候他每天晚自习放学都跟在沈问言身后,黑咕隆咚的操场,他们随着人流往校门口走,余歇人怂,情歌不敢直接对着沈问言唱,于是就只能在人背后,小声哼哼着。

    有一次放学,沈问言突然回过头看他,还对他说了句:“余歇,你跑调了。”

    一点情面都不留,余歇应该冲他翻个白眼再说一句:“要你管?”

    但他没有。